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第53(2 / 2)
金毓笑得眉眼弯弯:“好的。”
梁元收回目光,找了一个木箱当桌子,用墨条在砚台上慢慢磨出墨汁。
金毓站在一旁学着他磨墨的样子动了动手,心里嘀咕,写毛笔字可真讲究,梁元的手指好长,根根骨节分明,手背上有些许疤痕,却一点都不影响美观。
再看看她的双手,手指也很长,但却细得很,没有梁元的好看,好在最近吃好了,长了点肉,比刚开始的鸡爪子好看了些。
等梁元准备好了,金毓就开始说种植方法,讲得简单易懂,怕说得太快,梁元的速度跟不上,她说的时候语速放慢了很多。梁元边听边写,她说到哪他就写到哪,速度不仅很快,字也写得好看,一点都不潦草,规规整整的。
金毓冲他竖起大拇指,夸了句:“你写的字真好看,比我二表哥写的还好看。”
不愧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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