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(523)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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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妇却道,小阎罗既死,官府必究,若脱走,谁为恩公作证?

曹操道,汝勿忧,实不相瞒,我乃大鸿胪曹嵩之子,不惧王员外;况事出有因,料官府不会加害,汝等且出城避祸!

少妇仍不肯去。老者无奈,与男子带上钱财,自后门遁走。

不一时,县令领衙役来此,不容分说,将曹操及少妇一并收监。

是日,王员外亲入县衙,贿以重金,嘱县令置曹操于死地。曹操不愿以势压人,不称为曹嵩之子,欲据理力辩。

县令不过堂,俱状上报州郡。州郡知王员外与司徒为姻亲,亦不复查,定曹操死罪,并依王员外之请,令少妇为婢。

县令获州郡批复,即令押曹操赴刑场斩首。曹操大为惊讶,疾呼道,汝等未察实情,又不容自辩,如此草菅人命,试问王法何在!

县令命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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