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3章(2 / 2)
但是因为考虑到她的私人邮箱地址都是较为私密的,在外界不易被人查到,谨慎起见,于是还是点开了邮件,查看内容。
宁小姐早上好,免贵姓翁,名梵青,目前就职于启诚律师事务所。因受三十年前霍世惜小姐所托,有一些东西我必须亲自交到您本人手上,但在此之前我须得验证您是否为霍小姐的亲生女儿。待您收到邮件后,请第一时间回复我,并且亲自前往深港,我将在那里把霍小姐所托之物交还与您。
文末还附带了两份证明材料。
宁玉盯着电脑屏幕,有些愣神。
霍世惜?就是我那个从未见面的母亲吗?就是那位被宁若琳恨了整整三十年的霍世惜吗?
为什么她会委托律师将东西交给我?而且还是时隔三十年,什么东西需要时隔三十年才能交付给她?再者,霍世惜为什么不亲手交给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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