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(1 / 2)
即便知道大概是谁,但是证据没有出来之前就还不能直接给人定罪,否则就是先安罪名再做证据了,这样可没有说服力。
村长一听,这事好办:“证人呢,叫你明来大哥去就成,等会儿他回来我跟他说。不过还得再加一个,也是林家的,就是林木,你得叫他林三叔。你去问问,看看他意下如何。”
明来是村长的大儿子,林三叔是当时借锅杀猪的林婶儿的丈夫,都是村里公认的明事理的人,村长推荐的也算合理。
村长能叫自己儿子去,却不能直接安排林木做事,毕竟这事说起来,就是林筠初和叶新夏的私事,不是全村性的大事。
所以林筠初还得自己去请人。
“好,谢谢村长。”
林筠初跟村长道了谢,约好出发的时间和地点,忙不迭就往林家去。
林木和林筠初交
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