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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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若祖父母、父母为人所杀,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,杖六十。其即时杀死者,勿论[2]。”

奚先生:“若猪倌之子事后只是杀了屠户,最多也只是仗六十。屠戮其妻小,连累全家,是另一重犯罪。”

“律法森严,诸位殿下定要谨记。”

大皇子不情不愿说了声是。

若是以后他可以制定律法了,一定把这条给改掉,简直憋屈。

讲完事例之后,就是对条文律例的讲解,曲渡边开始犯困,在炭盆的熏烤下忍不住开始昏昏欲睡。

他对在学堂上睡觉这件事适应良好,上辈子还在上学的时候,他就在课堂睡觉,反正名次不会降,老师也不管他,他有很高的自由度。

只要学会了该学的,他爱干嘛就干嘛。

这辈子也是,等他学会了所有该会写的字,他就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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