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(2 / 2)
林双颦穿着深蓝色的旗袍,手里却抱着猪蹄在啃。
见到来人后,放下猪蹄,招手让锦衣过来坐下。“瞧我这小闺女,穿军装比穿舞服帅气多了。”
锦衣“流浪”到江都市的时候才十五岁,无儿无女的林双颦对这小闺女一见如故,没想着要让她赚钱,就当亲女儿养着。
如今十年过去了,小闺女早就长成了大闺女。
也可能十年前就是个心智成熟的优秀间谍了。
“你说说,你们联邦招人怎么比我这个舞厅还不挑,什么烂虾臭鱼都往家里收罗,家里不得腥死!”
“江都市谁当老大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是不关心,但他们一天天在这条街上胡作非为,这治安怎么比穆虚文这个暴君统治的时期还差!”
“干妈,我会转告总指挥,这几人自会处理,您别为他们伤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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